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开业的请示》(招商信诺发〔2008〕01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二、经审查,万文英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担任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34号新世界中心A座10层A8号。 五、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湖北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分公司 保险 招商 人寿保险  浏览全文请登录金融界,如果您还不是金融界用户,请先注册。 
编辑:钱塘 转载自:金融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