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和《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的通知》精神,规范全省车险市场秩序,湖北省保险监督管理局指导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三项稳定车险市场的措施,以规范我市车险市场。 一是深入贯彻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监发 [2008]70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公司切实做到保费收入据实全额入账;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开支据实列支;所有赔案“应赔尽赔”,不拖赔、不惜赔、不无理拒赔。 二是实施私家车“见费出单”。为防范保险代理机构、个人挪用投保人保费或因误导宣传造成投保人购买违规打折保险出现“折扣”理赔行为的发生。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产险机构实施了私家车“见费出单”制度,即“一手收保费,一手交保单”。请投保人到合法的保险机构或保险代理人手中购买保险,并及时、足额交纳保险费、索取完整的保险凭证及发票。 三是规范手续费支付行为。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为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各公司签订了《湖北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公约对手续费支付的对象、方式、标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产险公司不得向非法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支付手续费,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机构手续费。不得超标准支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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