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8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城消费增值 基金代码:2000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588,307,795.43份 (二)基金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目标:重点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所带来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主动型股票基金,采取适度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在重点配置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优势企业股票的基础上,择机加入债券类资产以降低系统性风险;"自下而上"地精选个股,充分把握消费驱动因素、消费水平差异与消费升级带来的投资机会,通过对消费类上市公司的分析、评估,优先选择目标行业中的优势企业作为主要投资对象。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15%×中信国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彭洪波 联系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电子邮箱:support@cc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003 传真:010-66275865 电子邮箱: yindong.zh@ccb.cn (五)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 (二)基金净值表现 1、长城消费增值基金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长城消费增值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附注: (1)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60%-95%;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了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符合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1、基金管理人简介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5%)于2001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 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目前,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简介 杨军先生,北京大学当代西方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现为巨田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投资部副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3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2003年10月31日至2005年3月25日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自2006年4月6日“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今任该基金基金经理。 (二)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三)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投资风格与公司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均不同。 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四)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及解释 2008 年上半年,长城消费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4.28%,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8.46%。 2008 年6 月末本基金重点的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金融服务、食品饮料等行业,二季度末本基金的股票仓位为63.84%。 2008年上半年,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倾向于以防御为主,进攻为辅,控制股票仓位,股票仓位的波动幅度不大;我们重点从两个方向进行了股票配置:具有稳定增长能力的公司,当前估值较合理又具有成长空间的公司;考虑到市场的波动和调整,在组合中我们对具有长期投资价值而且估值相对便宜的股票的配置比例较高,我们认为持有这些股票可以有效跨越市场的调整阶段,并最终为本基金带来一个较理想的回报。 (五)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简要展望 今年前5个月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数据显示,在国内外综合因素的影响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步伐有所放缓,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的风险明显降低,虽然物价涨幅仍处于高位,但CPI将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全年经济增长速度预计在10.5%左右。虽然外部环境有所变化,但从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角度来看,推动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因素没有任何改变,未来数年中国经济运行将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2008年以来市场出现了持续的调整,我们认为市场下跌的原因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是年初时A股相对于其他市场较高的估值水平,第二是外部环境的影响(高油价、全球性的通胀、美国次贷危机等),第三是大小非逐步解禁带来的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第四是投资者信心的变化,并反映在给予股票的估值水平的下降。 我们认为随着今年以来市场的持续调整,市场的风险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释放,目前沪深300动态市盈率在18倍左右,估值已处于比较合理的水平,特别是部分业绩良好的蓝筹股,其股价经过大幅度下跌后,估值水平已处于历史的底位,对于那些估值在10-15倍左右而未来几年能够持续增长的公司,我们认为它们的长期投资价值已经非常明显。 当前的市场环境是比较复杂的,股票的估值标准也比较混乱,但我们仍然坚持我们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标准,我们相信从中长期来看,具有确定性成长且估值合理的股票将具有更大的投资机会,我们将继续从成长的确定性与估值的合理性来挑选股票。 我们继续看好金融、消费品、商业零售等与消费服务密切相关的行业,中国经济仍然具有巨大的持续增长空间,经济结构调整和消费升级将是一个长期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消费服务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将获得持续成长的空间。在股票资产配置上我们主要关注这样几类资产:(1)未来业绩增长更具确定性的金融、食品饮料、零售等行业、(2)未来成长空间较好的机械、化工行业。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消费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长城消费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长城消费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长城消费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长城消费增值基金半年度财务报表 1、长城消费增值基金2008年6月30日及2007年12月31日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 2、长城消费增值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利润表 ■ 3、长城消费增值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二)长城消费增值基金财务报表附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附注1. 重要会计政策 (1).本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 (2).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8年4月《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前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按0.1%的税率缴纳。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附注2. 本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附注3、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关系 ■ (2)关联方交易: ①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 *本基金对关联方席位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及佣金比率与其他非关联方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及佣金比率一致。 **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 除进行证券交易外,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②本基金支付的关联方报酬 ■ ③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④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A.本基金管理人本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 本基金管理人上年同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 *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3日通过代销渠道认购本基金3000万份,适用费率为“认购金额500万元以上(含),每笔认购手续费500元人民币”。 B.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在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它机构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⑤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⑥从关联方取得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⑦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附注4.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如下: (1)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 (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注:①以上股票名称以2008年6月30日公布的股票简称为准。 ②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如下: ■ 注:本表中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计算。 2、本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如下:
编辑:钱塘 转载自:金融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