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晋松案与张玲娟 相比于威廉、东阁案,张玲娟的案子更加复杂。 据上述国家审计署西安特派办赴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审计组编写的《审计取证记录》,2005年10月,贾晋松在新陵公路信托项目资金筹集结束一年后,谎称有总行批准的新陵公路信托理财项目,指令光大银行迎泽支行与储户张玲娟签订金额为1000万元的虚假理财协议,期限为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款型由客户直接电汇至安信信托账户中。 而该信托理财签署的背景,是新陵公路项目因2670万资金被转回而急缺资金。 2006年11月,在该笔资金到期后,由于资金本息未能如期偿还,贾晋松指令迎泽支行、双塔西街支行与6位客户办理了1000万元的虚假理财计划,期限为2006年11月17日至2007年11月17日,该笔款项直接用于兑付张玲娟的到期理财计划本金。同时,贾晋松从新陵公路信托项目过渡户――威廉公司账户中支付张玲娟理财收益41.3万元。 在光大银行太原分行2007年4月8日递交给审计署西安特派办的《关于贾晋松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的报告》,太原分行表示,调查中贾晋松谎称张玲娟与安信信托签订的是一对一的信托计划书,该行通过调阅安信信托与张玲娟一对一《资金信托计划》,并与张玲娟当面核对,张玲娟否认其签署过《资金信托合同》和《设立信托确认书》,并确认其中签字系属伪造。 |